速览要点

  • 美国最高法院周三驳回了关于雇主须以更高标准证明员工不享有特定加班保护的主张。
  • 在E.M.D. Sales, Inc. v. Carrera案中,九位大法官一致裁定,雇主只需证明员工“更有可能而非无可能”不适用《公平劳动标准法》下的加班豁免即可。
  • 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在意见书中指出,民事诉讼通常的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他写道,更严格的标准(如“清晰且令人信服”)仅在法规或宪法要求,或某些特殊罕见案件中才适用。

深度解读

该裁决被Fisher Phillip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们称为企业的“胜利”。他们在周三撰文表示,这一“一致裁决为《公平劳动标准法》确立了统一的全国标准,并将通过使雇主更容易证明员工分类正确来降低诉讼风险”。

卡瓦诺在意见书中进一步阐释:“在FLSA案件中,公共利益并非完全偏向员工一方。大多数立法反映了不同利益之间的平衡,本案亦然。本院不应在政策辩论中选边站,而必须依据成文法条文以及关于证明标准的长期默认规则来适用法律。”

此前在口头辩论阶段,大法官们的反应已暗示他们认为FLSA案件中无需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当时,一位律师曾告诉HR Dive,如果未来维持“清晰且令人信服”这一更高证据标准,更多与加班豁免相关的案件将在诉讼早期阶段达成和解或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