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并购后企业的CFO而言,每年对财务报表中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是一项例行任务。商誉是指被收购企业超出其有形资产公允市场价值之外的无形价值。收购完成后,收购方须报告该新报告单元的价值,若发生减值,还需逐年披露减值金额。

由于业界围绕减值及其计提方式存在激烈争论,商誉会计实务持续演变,企业不得不相应调整策略。

最新一次规则修订发生在2017年,但直至今年12月才正式适用于向SEC提交报告的上市公司。非SEC公众公司将于今年年底适用,其他实体(包括非营利组织)则须在2021年底前适用。

若您是一家今年须适用新规的上市公司的CFO,您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将新指引纳入战略规划,并找到最佳合规路径。若您的公司或非营利组织今年无需适用新规,仍可考虑提前采用,因为此举有助于在强制适用前厘清细节。

流程简化:从两步法到一步法

根据最新修订,企业不再需要计算报告单元商誉的隐含公允价值,而是直接基于报告单元账面商誉超出其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这一更新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ASU 2017-04),实际上简化了流程,因为取消了一个步骤。

此前,定量减值测试包含两步:第一步比较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金额;第二步通过比较商誉的隐含公允价值与其账面金额来计算商誉减值。由于业界抱怨第二步属于繁重的形式性工作,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多余,FASB取消了该要求。

变更后,当报告单元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公允价值时,企业确认商誉减值。减值基于两者差额,第二步不再必要。

对于预计不会计提减值的企业,这一变化使流程更为简便。但对于其他企业,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如果资产发生减值,您可能需要做额外工作,”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咨询公司Weaver and Tidwell, LLP的合伙人Phil Ilgenstein对CFO Dive表示,“如果没有减值,那么您可以撕掉创可贴继续前进,而不必花时间进行学术性演练,思考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上分配减值。”

尽管如此,对一步法仍存在一些担忧,因为它可能无法明确报告单元的商誉减值是否实际上源于其他资产(如贷款应收款或固定资产)的损失。

尽早启动:专家建议

尽管流程可能简化,但报告专家建议企业尽早启动相关程序。

“您可能会陷入一种模式:‘好吧,我只要在年度减值测试时再考虑就行,’”Ilgenstein说,“但应尽早开始,不要低估它。”

Ilgenstein建议企业“开始在公开财务报表中增加披露,说明他们正在采用该会计准则,以及他们认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财务负责人还应分析自身公司的商誉减值历史。“我建议CFO回顾过去几次必须进行完整测试的情况,”波士顿Grant Thornton LLP合伙人Doug Reynolds对CFO Dive表示,“看看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

例如,Reynolds说,“如果一家公司两年前做过此测试,应调出文件,查看是否有减值。如果规则当时已变更,结果会不同吗?”

此外,企业仍可选择将测试限于定性评估,以判断是否可将商誉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是旧规则下的流程,新规中予以保留,允许企业进行初步评估(即定性测试),以判断被收购公司的公允价值是否可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处理。

“公司是否仅进行定性测试即可,还是也应进行完整的定量分析,这属于判断问题,”Reynolds说。

提前采用新指引的公司也可能提供宝贵信息。Reynolds建议查阅早期采用者的EDGAR申报文件。“只需查看他们的披露,”他说,“他们会描述如何应用新规,从中可以看到提前采用的影响。”

最后,Reynolds建议与审计师密切合作。“询问审计师,定性评估是否足够,还是公司应进行定量评估?”另一项风险规避策略是将审计委员会纳入沟通。“让审计委员会了解您与审计师的所有对话,”Reynolds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