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依据紧急权力征收关税违宪
美国最高法院周五以6比3裁定,特朗普总统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无限制关税的行为违宪,称该法未授权总统如此广泛地行使关税权力。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意见书中指出,宪法将征税权明确赋予国会,不能通过模糊语言转移。此次裁决涉及特朗普政府于4月宣布、8月最终确定的多项关税,原告包括7家企业和12个州。尽管裁决生效,政府仍可依据其他法律继续实施部分关税。

美国最高法院于周五裁定,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依据紧急权力法规征收无限制关税的行为违宪,这标志着总统贸易政策遭遇重大法律挫折。
在6比3的裁决中,最高法院驳回了特朗普的主张,即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赋予其广泛征收全球关税的权力,并明确指出,征收关税的权力专属国会。
“宪法制定者认识到这一征税权的独特重要性——这一权力‘非常明确地’包括征收关税的权力,”裁决书写道。
该意见书由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认定国会的征税权不能通过模糊的语言转移,从而拒绝了政府关于IEEPA中“监管”和“进口”等词语赋予总统广泛关税权力的论点。
“认识到征税权的独特重要性,并且刚刚经历了一场在很大程度上由‘无代表不纳税’引发的革命,宪法制定者将‘唯一……接触人民钱包的权力’赋予了国会,”裁决书称。
意见书还驳回了政府的论点,即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足以解锁非凡的关税权力,且该权力只能通过“国会中的绝对多数否决”来限制。
“这种观点,如果被采信,将‘代表总统关税政策权力的“变革性扩张”’,”裁决书指出。
由于国会拥有“钱袋权”,任何广泛的、自由裁量的关税设定权的转移,都需要清晰、具体的法定语言,而非笼统或模糊的措辞。
“当国会授权其关税权力时,都是以明确条款并受严格限制进行的,”裁决书称。
特朗普政府于去年秋天上诉至最高法院,此前两个下级法院裁定,总统今年早些时候绕过国会宪法授权设定关税(包括所谓的对等关税)的行为超越了其权力。总统辩称,这些关税是为应对美国贸易逆差以及来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的芬太尼贩运所引发的国家紧急状态而采取的合理措施。
政府曾敦促法院迅速行动,认为关税的法律不确定性正在损害贸易谈判。最高法院同意加快审查,并合并了三起挑战特朗普于4月宣布并于8月最终确定的关税的诉讼。这些诉讼的原告包括7家企业和12个州。
尽管周五作出了裁决,特朗普政府仍已依据更具历史先例的法律制定了多项其他关税,包括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钢铁、汽车和家具等商品实施的一系列行业特定关税。特朗普还拥有其他可用工具来继续实施关税,尽管其范围不如使用IEEPA时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