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对拟议的15%全球最低税的反对,以及其要求各国在年底前豁免美国企业的立场,为跨国公司的税务部门在规划2026纳税年度及未来时注入了不确定性。

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项目的一部分,130多个国家于2021年成功谈判了旨在打击避税的两支柱示范规则。支柱一旨在改变跨国公司的纳税地点,支柱二则对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73亿美元)的公司征收15%的全球最低税。

特朗普政府反对支柱二,认为美国现有的税收政策已经为美国企业确立了公平的全球最低税。七国集团(G7)国家希望各税收管辖区(即遵守支柱二标准的国家)同意一种“并行体系”,将美国公司从拟议的15%全球最低税中豁免。美国财政部已要求各国在12月31日前同意该豁免,尽管包括大多数欧盟国家在内的约60个国家已将支柱二原则纳入本国法律。

双重征税威胁迫近

对于美国跨国公司而言,若无法达成协议,将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的华盛顿国家税务办公室合伙人Cory Perry在采访中表示:“对纳税人来说,如果达不成协议,将意味着繁重的合规要求和双重征税。我认为这是底线。”

前美国财政部税务政策助理部长、现为Ivins Phillips Barker Chartered合伙人的Eric Solomon在采访中表示:“这场辩论关乎国家间的合作与各国自主建立税收体系的主权之争。这是所有问题的主题:全球合作与国家主权。”他还说:“美国在与OECD及欧盟谈判时,能否找到某种安排,使并行体系被接受?谁知道12月31日前会发生什么。”

OECD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对支柱二说不

全球最低税曾是拜登政府计划的关键部分,旨在增加税收收入,为基础设施支出和美国竞争力提升提供资金。

特朗普总统在其第二任期首日便表明了截然不同的立场,下令美国退出其就所谓的“全球税收协议”所做的任何承诺,并宣布支柱二在美国不具效力。1月20日白宫给财政部长Scott Bessent的备忘录中称该协议为“全球税收协议”。

财政部负责国际税务事务的副助理部长Rebecca Burch在5月16日重申了这一立场。根据会议发言人批准的、与CFO Dive共享的记录,Burch在税务委员会政策研究所会议上表示:“我们不采纳支柱二。我们不会向支柱二靠拢。”

G7国家在美国通过名为《一项大而美的法案》(Pub. L. No. 119-21)的财政支出方案前,提出了“并行体系”,承认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规则(GILTI)为强有力的最低税制度,因此将美国母公司集团完全豁免于支柱二的两项关键原则,即未征税利润规则和收入纳入规则。

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Pub. L. No. 115-97)包含了新的GILTI规则,这是一项旨在打击将收入转移至低税管辖区的滥用行为的最低税。GILTI税率最初设定为10.5%,对于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税率将提高至12.6%。

在5月16日的演讲中,Burch设定了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要求达成豁免美国适用15%税制的协议。她说:“在今年年底,我需要并行体系得以实施。”

财政部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并非令人愉快的局面”

税务律师表示,G7国家和采纳支柱二的国家很可能在12月31日前达成至少一项高层或原则性协议,该协议将在2026年进行更详细的谈判。但他们补充说,美国公司应准备遵守于1月1日生效的支柱二条款,以防未能达成协议。

律师事务所Dentons美国税务业务联合负责人John Harrington在采访中表示:“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必须提交此类申报表并进行此类计算,你必须建议客户准备这些表格并遵守这些规则,即使你认为这些规则将被调整、更改、上诉或推迟。”他还说:“你根本不知道何时会出台何种过渡规则,也不知道谁会陷入不利境地。因此,对任何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局面。”Harrington表示,涉及美国的持续贸易和关税谈判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

Grant Thornton的Perry也认为公司面临挑战。他说:“我的意思是,我们没有达成协议。我们还没有看到协议。各国正在发布表格。法律已颁布并立法,公司需要在2026年6月甚至更早提交申报表,在许多管辖区都是如此。”Perry补充道:“截止日期即将到来,如果达成协议,那很好。但如果你是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必须在50个管辖区申报,这不会一夜之间完成,所以你需要做好准备。”

Perry表示,任何协议仍可能触发2025年和2026年的额外报告要求,仅这些成本就可能达到六位数甚至七位数。

AICPA寻求指导

在2025年9月4日的评论信中,国际专业会计师协会(AICPA)和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要求OECD和美国财政部发布“全面、协调的指导,以确保清晰度、促进合规,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和报告成本”,以惠及美国跨国公司。

根据支柱二,公司必须计算其在每个运营管辖区的有效税率,并为其有效税率与15%最低税率之间的差额缴纳补足税。

世界各国正在实施支柱二制度。根据税务基金会的一项分析,欧盟27国中至少有22个国家已根据欧盟指令将支柱二原则的部分内容纳入国内法。Perry等人表示,至少有60个国家已通过至少部分国内立法以遵守支柱二。

安全港?

尽管(或许正因为)风险重大,Perry等人表示,他们对年底截止日期前达成某种协议持乐观态度。Perry说:“我们现在非常接近终点线,但似乎协议在年底前触手可及。我的意思是,听起来就是这样。”

其他人也同意。公共会计师事务所Baker Tilly US的董事总经理James Lawson在采访中表示:“我认为使用安全港可能是解决之道。”他说,这样的安全港可以防止在并行体系运作细节完成之前,对美国公司施加支柱二税收待遇。

Perry表示,安全港也意味着欧盟不必废除现有指令并颁布新指令,这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

Solomon表示,他建议客户密切关注谈判,并考虑在各种情景下可能承担的纳税义务。

报复性税收

如果财政部不采取行动,国会可能会采取行动。在众议院通过的《一项大而美的法案》版本中,曾包含第899条,对在采用支柱二且方式被视为对美国“不公平”的国家注册的公司征收额外税收。但在参众两院批准的最终版本中,该条款被删除,此前G7呼吁建立并行体系。税务律师表示,国会可能重新引入并批准该条款,以报复支柱二国家。

Lawson表示:“共和党控制的参众两院并不青睐支柱二”,如果未能达成协议,立法者可能会颁布第899条文本或类似内容。

Solomon说:“第899条不是法律,但它悬而未决。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如果并行体系协议未能达成,那么如果其他国家向美国公司征税,国会可能会重新提出第899条。”

Perry说:“我不想猜测,但共和党人已明确表示,如果我们达不成协议,他们将重新提出这项报复性措施,我没有理由怀疑他们不会这样做。”